昨日从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银川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1日补缴实施,截至6月30日,共赔付1223件案件,赔付金额达844.4万元,平均赔付额度为6904元,最高赔付金额为6.76万元。
今年3月,银川市出台《银川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我市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因重大疾病,一年内单次或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上的,可进行二次补充报销,大病保险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2014年的筹资标准为25元/人,个人无需另外缴费。参保人员可前往各县市人寿保险代办点进行补报。
银川市人社局副局长戴玉荣介绍,银川的大病保险既没有对病种进行设限,也没有对报销金额进行封顶,最高支付比例达到73%。
据悉,政策虽然已执行三个月,目前还有很多参保居民并没有进行报销。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银川市出台《银川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银川的大病保险对病种不设限、报销不封顶,将会更好的保障城乡居民的医疗健康,减少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