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9日,阳光保险集团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项目以及项目投资、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
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与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丁业现分别代表阳光保险集团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丁业现副主席详细介绍了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开创了西藏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新局面,和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新机遇。希望阳光保险能够与西藏自治区继续在保险业务发展与创新、保险资金运用等方面加强合作,抓住西藏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共同推动落实好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内容,为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积极作用。
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在讲话中表示,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团结和带领下,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文化繁荣进步,民族团结和睦,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广阔的前景。阳光保险集团将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围绕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体系建设,在保险和投融资等多个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化合作,认真履行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阳光保险集团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公司之一,是最快进入中国企业500强的公司之一,现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自今年以来,阳光保险集团先后与重庆、广州、新华社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也标志着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阳光保险集团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也体现了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