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保监会正在修订投资性房地产的偿付能力资产认可标准,并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在新的认可标准发布实施和本次清理工作完成前,各保险公司暂停执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政策。对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2014年3月31日账面余额为基准,不得再确认新的评估增值;采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改用公允价值计量。
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透露,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式,保险公司可以在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两者中选其一,而一旦选择了后者,就不能再更改为前者。
据了解,保监会对正德人寿下发的监管函与整顿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并无关系,但两种投资违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偿付能力危机,而偿付能力则是保险行业安全的底线。根据监管规定,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公司,保监会将采取警告、暂停公司新业务、禁止增设分支等监管措施以控制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监会这两项举动折射出的同一个信号是,监管部门正在对保险资金运用中的“泡沫”拉响警报。
“采用公允价值法对房地产进行估值,一般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来操作,容易产生人为操作,通过估值利润来粉饰财报,实现资产增值,提高其偿付能力。但是如果房地产一旦进入下行通道,这些虚增的泡沫风险就会暴露。”上述合伙人表示。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公开撰文指出,在不动产价格上升通道中,有些保险公司通过不动产再评估的形式,增加了盈利和偿付能力水平,也可能有一些泡沫;如果不动产价格下跌,则情形正好相反,其中的顺周期风险需要高度关注。
保险公司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作为一家保险公司的资金,尤其是作为偿付能力的资金,应该非常稳舰保守。投资性房地产如果说估值已经超过了实际的情况,或是有泡沫的话,那么,偿付能力都保障不了,就有很大的问题。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用成本计量可以说是最保守和稳健的做法。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保监会对正德人寿发出的监管函,与整顿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并无关系,但有可能降低偿还能力,对偿还能力低的公司,保监会将采取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