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生命人寿在股票市场的投资,其持股总市值近350亿,它和安邦保险一起被冠名为“土豪”保险机构,险资运用是否违规成了业内关注的话题。
根据保监会2010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金投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10%的仅限于实现控股的重大投资,适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重大股权投资的规定。
现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三类企业:一是保险类企业;二是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三是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
若按照这一规定,生命人寿显然已超标,其持有的A股金地集团、农产品,以及港股必美宜、首钢资源、佳兆业集团、中煤能源均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且均为非金融类企业。
不过,保监会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则不再提及险资持有单一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限制。比例监管只对权益类投资的大类进行监管,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对于保监会的前后两个规定,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海纯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若两份文件有冲突,应按最新文件执行,没有冲突的老文件应该继续有效。作为部委颁发的有关文件,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必须明确说明废止或者说明从什么时候起停止执行。
不过,有接近生命人寿的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称,生命人寿可能是险资运用试点公司,所以监管层对它的资金运用监管得相对宽松。目前整个保险业只有生命人寿一家试点。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生命人寿数百亿元投资10家上市公司,其对于股票市场相对激进的投资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引起了业内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