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保监会发布新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保监会网站18日公布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办法调整了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并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看,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此前,保监会称,此次修改办法是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由之前的25%提到了30%,保险公司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股市中去。
慧择提示:从决定中我们可以知道保险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