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保监会终于通知“以房养老”将在四地进行试点。此消息一出,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舆论莫衷一是。2014年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事实上,“以房养老”在部分城市早已开始试行,但效果尚不显著。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2000条网民观点统计,63.2%的网民认为,以房养老“还不太适用于中国”。
63.2%的网民不考虑“以房养老”,似乎“以房养老”在中国不受欢迎,甚至可能行不通。但冷静一下,数字的另一面是可能有36.8%的人会考虑“以房养老”,这在中国刚刚提出“以房养老”、各方面配套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实际上已经非常不错了。媒体报道说“以房养老”在西方是成熟的养老模式,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英国可能是全世界最高的,也只有大约20%左右的老年人打算采用“以房养老”,而美国实际上采取“以房养老”的老人,还不到符合申请标准的老人中的3%。
在西方国家“以房养老”,本质上就不是人道主义,而是在商言商,因此是否选择“以房养老”,只是一个养老方式和效率问题。曾经流传的一个段子很能说明问题:美国老太太与中国老太太在天堂相遇,中国老太太说,“我攒了30年钱,晚年终于买了一套大房子。”而美国老太太说,“我住了30年大房子,晚年终于还清了全部贷款。”买房“原始积累”的效率和公平天壤之别,又怎能期待中国人接受“以房养老”的比率达到甚至超过美国呢?
“以房养老”的基础是住房自有率,只有拥有自有住房,才有资格参加“以房养老”。如果住房自有率过低,有资格参加的人自然就少;如果住房自有率过高,金融机构就会面临巨大风险,积极性不高。“以房养老”最为盛行的欧美发达国家,住房自有率基本上保持在60%左右,而社科院发布报告称目前中国家庭住房自有率为93.5%,世界第一。我国如此之高的住房自有率,必然导致金融机构估价时的压价,也自然让“以房养老”不吃香。
无论是吸引更多人参加“以房养老”,还是帮助群众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都不能有严重的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泡沫过大,房屋租售比自然偏高,人们就会选择更划算的出租房屋来养老;房屋租金过高,又导致人们不惜一切代价买房。在这个过程中,“以房养老”根本就没有性价比,当然也就没有吸引力。国际上公认的正常房屋租售比为1∶300至1∶200,而我国普遍达到了1:300以上,北上广普遍在1:600,甚至更高。房地产泡沫不挤,“以房养老”就没有前途。
加上“中国特色”,更多老人的观念是选择留房给子女,“靠儿不靠房”;我国目前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老人自然不愿意拿着养老钱冒险;目前依然是金融和保险业务割裂,老人“担心”,机构“畏难”;另外70年的有限房屋产权,金融机构会担心“人没死,房没了”,老人会担心“人没死,钱花光了”。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只有6成的人不考虑“以房养老”,这不仅不值得担忧,反而应该高兴才对。
在养老问题上,中外有一个共识,那就是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养老保障不可少,包括“以房养老”在内的其它方式都只是一种补充,都只是一种旨在提高养老质量的民间私人规划。所以,我们本就不应奢望大多数人都来选择“以房养老”,如果太多的人都不得不接受“以房养老”,反而说明我国的公共福利太差。
慧择提示:因此,我们需要做的,不是看究竟有多少人会考虑“以房养老”,而是需要住建、民政和财政等多部门的配合及政策配套,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明晰,形成统一的操作平台。出台政策更应兼顾特殊客户群体——老年人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