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房养老”实际上就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涉及的领域非常多,比其它保险产品要复杂,险企参与“以房养老”保险门槛比较高。
对于试点保险公司的资质,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设置了一定的门槛。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须满足七个条件,包括: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具备较强的保险精算技术,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科学合理定价;具备专业的法律人员,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处理;具有房地产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有能力对抵押房产进行日常维护及依法处置;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独立核算等。
此外,由于这一新型产品的复杂性,保监会还要求销售人员须经考核通过后,才可取得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销售资格,并且品行良好、业务熟练、无投诉及其他不良记录。而这类产品的保险犹豫期也有别于以往其他险种的10个自然日,而特设为15个自然日。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的部分。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慧择提示:高门槛就意味着强实力,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若是满足申请“以房养老”试点资格的七个条件,即可有机会参与“以房养老”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