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房养老”是从欧美等国引进的“新品种”,旨在解决我国当前养老金不足问题,“以房养老”最近炒得很火热,“以房养老”试点产品已经面世。
2006年底,由中国太保承担的建设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产品行业应用研究”课题成果通过验收。但由于监管部门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这一新型险种迟迟没有面世。不过,在去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及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有关要求后,保监会于近日起草了相关指导意见,并于本周开始在业内征求意见。
这一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限定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期间自正式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业内专家表示,相较其他金融产品,这一险种落地的意义更加重大及深远。它不仅可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活跃保险产品市场,还可以增加二手房上市量,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是养老保险一种新型的发展形式,有利于健全我国养老保险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