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2012年,清新区太平镇村民冯某淮在中介带领下去医院住了4天3夜,此后一年半时间,他和朋友住院七八次,从医院领到数额不等的“配合费”。他在住院期间未用药,出院时,医院退回他交纳的100元押金和30元伙食费,另外还给了200元。
知情人士分析,医院“请人”住院,目的是虚构费用套取医保资金。中介每带一人去住一次院,医院给中介30元,出院时,医院再给“病人”200到300元。
清远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决定,新x城医院、南x医院分别被处收回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0.22万元,罚款1.1万元;养x医院被处收回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0.88万元,罚款4.4万元;新x江医院被处收回2人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0.44万元,罚款2.2万元。4家医院被停止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两个月。
慧择提示:医院违规操作骗取医保基金,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医保的推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并出台措施从而避免骗取医保基金的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