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保险公司也专门针对孕妇推出了可单独投保的作为主险的母婴险,准妈妈作为第一保险人,新生儿为第二保险人。第一保险人孕妇出现了孕期常发的特定疾病或者是重大的疾病,比如说宫外孕等,都会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金的支付。而第二保险人新生儿出现先天性心脏病或者是染色体异常等等,也会得到理赔。
不过,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通常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孕妇投保都有一定限制,不同产品对于投保人的年龄和怀孕时间都有规定。
一般而言,很多产品都要求投保人的年龄在40周岁之前;具体怀孕时间上,女性怀孕28周以后所有的保险原则上都不接受承保。即便是专为孕妇开设的母婴险,也大多规定怀孕未满28周才能投保;28周以内,在提供产检报告且进行普通身体检查的情况下,只接受寿险、养老险、意外险的投保申请,但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可能会被列入免责范围,而且在额度上有规定。
因此,专家建议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临时抱佛脚,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
慧择提示:为了保障母子安全,准妈妈们应该为自己投保母婴保险。在投保母婴保险时,准妈妈应该先了解产品条款,以免买到不适合自己的母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