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逐渐成为人们消费的一大热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旅游收入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2004年,入境旅游人数达1.09亿人次,比2003年增长18.96%,旅游外汇收入达257.39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47.87%。旅游正逐渐成为人们消费的首选。2004年暑假,欧洲正式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地国家,这对于中国发展中的旅游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最大的利好消息。
然而与蓬勃发展的旅游业相比,中国的旅游保险一直处于一种不温不火的局面。去年东南亚海啸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旅游保险的关注,一些人选择在外出旅游时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然而,当您踏上欧洲的征途,您的旅游保险能否达到保障的要求呢?
欧洲以丰富的世界文化遗产和迷人的自然风光吸引着全世界大量的游客。据有关专家预测,“欧洲游”正成为我国旅游消费的下一个热点。但旅游医疗保险产品的缺失给赴欧旅游的人们平添了几许烦恼和担忧。我国的旅游保险应适应新情况,推出适需产品,使出行的人们后顾无忧。长此以往,不仅旅游保险会展现出一种新的局面,而且对我国保险业整体发展也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申请赴欧签证须有医疗保险
根据前往欧洲国家签证的要求,在申根国家(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瑞典、西班牙、希腊、冰岛、意大利)逗留期间必须具有保险金额为3万欧元的医疗保险,且保险期间不得低于3个月。去英国旅游并没有要求具有医疗保险证明,只是要求具有足够资金支付停留期间一切费用的证明。
现有旅游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目前,我国市场上可供游客购买的险种主要有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人身意外保险、旅游景点人身意外伤害险、旅游救援保险、住宿游客人身意外保险5种。我们通常所说的,也是最常见的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保障为当旅客因遭意外事故、急性病而致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及医疗费用,但是诸如探险、疾病等,都不在保障范围。
根据以往经验,参加出境游的旅客,通常都是购买公民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旅行社负责办理签证及购买保险。据笔者所悉,旅行社一般情况下只为旅客购买价格最为低廉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旅行社具有办理签证方面的优势,签证的取得不成问题,但是当游客真正发生医疗事故时,游客根本得不到理赔。
另外一种情况是由游客自行投保,此时,保险公司会推荐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该险种保险责任分为A、B、C三部分,A部分承保意外伤害,B部分承保境外紧急救援保障,C部分承保境外紧急门诊及牙科门诊保障。这似乎符合欧盟国家医疗保险的要求,据笔者进一步了解,该险种是由中国的保险公司与国外的医疗救援机构联合推出的一个险种,国内公司仅仅负责A部分保险责任,即只负责因意外事故发生的保险给付,至于在境外期间的医疗支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须提前向国外的救援机构打电话了解才行,该保险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助,使得游客无论在国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拨打专门电话即可获得无偿救助。可是,这种保险的保障范围仍然是意外,国内的保险公司根本就不负责医疗部分,虽然该险种较之旅行社提供的单纯意外保险有了救援方面的保障,游客如果在境外发生医疗事故,其最终还是得不到理赔。
英、加旅游保险医疗保障完备在英国,医疗保险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旅行保险之一。因为英国的医疗照顾都收费不菲,例如心脏大手术在欧洲和美国分别是1.2万和5万英镑。因此,医疗是旅游保险合同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在加拿大,旅游保险可分为两种:加拿大本国人士出游旅行保险和非加拿大本国人士访加旅行保险。对于加拿大本国人士而言,若享有省政府或地区健康/医疗计划,保险公司会支付高达200万加元之额外紧急入院及紧急医疗服务费用;如果没有省政府或地区健康/医疗计划,最高赔偿额为3000加元。加拿大的医疗费用也非常昂贵,平均每日住院费可高达数千加元,很多医院对没有省政府或地区健康/医疗计划的人士另收附加费用。因此,对于非加拿大本国人而言,新移民抵达加拿大后,通常要等候3个月才可以享有省政府医疗计划,保险公司提供的访加旅行保险计划就可以在等候期间为新移民提供周全的保障,这同时也适用那些无依无靠的留学生。医疗服务的赔偿范围更广,包括合法持牌医生、麻醉师与注册护士服务。按注册医师要求由合法持牌治疗师提供的治疗服务,赔偿上限为500加元,含医院提供之紧急门诊、化验、检查服务之费用。在需要时,会提供海、陆、空各类交通工具以便把受保者运送至就近医院。
研发适需旅游保险产品
据统计,目前只有30%的游客跟旅行社组团出游,而这些游客享有的旅行社责任险,在所发生意外与旅行社无关的情况下,也不起保障作用;再算上70%自助游的人,旅游保险的潜在需求可真是不小。与成千上万元的旅游费用相比,十几元、几十元的旅游保险保费并不算多,对旅游的人来说,也不构成负担。然而我国的旅游保险一直以来被称为“鸡肋”,消费者对旅游保险也没有太大的热情,究其原因,产品种类少成为制约旅游保险发展的一大因素。因此,保险公司应加大开发旅游保险的力度,满足消费者旅游保险保障的需求。
首先,在以意外伤害保险一统旅游保险的情况下,开发独立的旅游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险,专门承保旅游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以及救助费用,保险期间仅限于被保险人的旅行期间。
其次,可以在被保险人已经拥有的普通的医疗保险保单上附加旅游保险。具体做法是:在医疗保险上附加旅游保险,就是将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不仅承保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内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同时承保在境外旅行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
欧洲作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最为丰富的地区而吸引着全世界大量的游客前往,据有关专家预测,“欧洲游”正成为我国旅游消费的下一个热点,借助这个契机,我国的旅游保险也应及时调整,适应新的情况,通过旅游消费塑造保险消费,提高保险意识。长此以往,不仅旅游保险会展现出一种新的局面,而且会对我国保险业整体发展起到一个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