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轻松的假日,偕家人、朋友一起出游,共同领略四川九寨的瑰丽秀美,欣赏苍山洱海的仪态万千;走过风情各异的西域戈壁,看过雄伟旖旎的五岳四海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意外,随时可能发生…
2004年10日10日,一辆重庆至九寨沟旅游的大客车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一急转弯处坠入涪江中。事故造成20人死亡,4人失踪。
那,我们应该怎样减少风险,保护自己和家人呢?――答案是:购买旅行保险!通过调查显示,人们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数量之所以如此少,一方面是由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普遍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游客的受伤或遇难是由旅行社直接造成的,将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换言之,一旦遇到类似恐怖活动、地震、海啸等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是高风险的旅游活动造成游客伤害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因此,旅行社责任险相当于“保险丝”,其主要保护的对象是旅行社,对于游客来说其作用十分微小。在旅行社为自己拧上“保险丝”的同时,游客还应为自己也系上一条结实的“安全带”,投保一份意外险,用“双保险”保平安。与强制的旅行社责任险不同的是,旅游意外险是商业保险,游客可自愿购买,它的保障范围涵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所以,保险业内人士特意提醒:“游客若想得到真正的风险保障,就必须购买旅游意外险。”险种数量有限成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