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与保监会、国家旅游局共同调研的基础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率先面向全国推出了2006版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此次推出的新版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与市场上现有产品相比,保障范围更全面。它将部分法律上规定由消费者自己承担的风险或无法区分责任的风险(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纳入承保范围,基本覆盖了旅游过程中可能面临的90%以上的风险;赔偿限额也较大幅度提高,如每位游客的人身伤亡责任限额提高到了3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4万元)。另外,考虑不同游客的需求,此次还设置了多种附加险,如附加旅行社特殊旅游项目责任保险、附加旅行社取消/延误损失保险等,供选择性投保。
顺应国际旅游保险市场发展趋势,新产品中还引入了境外旅游紧急救援服务,使过去的保险事后理赔服务向前延伸到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救援,可协助处理危机事件。
此外,考虑不同经营水平和不同规模旅行社的风险情况,新产品设置了差异化的费率系数,旅行社上年的出险次数和赔付情况不同,保费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