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们没有设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实际上有国家信用作后盾的“超级”隐性存款保险。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曾经倒闭的信用社和商业银行,个人债务皆受到国家全额保护。人们到银行存款放心,与其说是对银行的信任,毋宁说是对国家的无限信任。但现在的问题是银行体系多元化了,对于越来越多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国家没有理由站在它们后面充当保护神。政府可以站远点,卸下为金融机构风险买单的责任,这副担子可以由存款保险公司来背负。
看起来这项制度有利于政府,有利于央行,问题出在现存的银行对此制度没有积极性。让银行拿出一笔保险费付给保险公司,让储户恍然大悟到“财大气粗”的银行也有倒闭歇业的概率,是可忍,孰不可忍?尤其是现有的大银行还有巨额垄断利润的时候,更不愿意设想这样的前景。
眼下要推行的金融改革,开放的路径已经明确,民营银行将大量出现。今年7月,央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管制。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金融业的竞争态势将大大加剧,由此市场存款利率上升,贷款利率下降,商业银行的传统利润空间被挤压。从而商业银行间的差异化将更加明显,此时可能出现银行业的兼并重组,可能有银行出现不良贷款或资产贬值带来的挤兑危机,从而损害储户的利益。因此,是即将推行的金融改革倒逼出了存款保险制度,而非银行业的主动选择。这跟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路径明显不同。
同时,就存款保险制度本身而言,它不仅不是万能的,而且有其自身的缺陷,一直以来有强烈的反对声音。很重要的一点是存款保险制度放大了银行的道德风险,增强了银行的脆弱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保险业生存的永恒问题,存款保险制度也不例外。因为有了存款保险制度,银行有了“保底”,更容易从事高风险活动从而加大银行破产的风险。储户因为存款利益得到维护从而放松了对银行的选择和监督。而借款者则更愿意从稳健性较差的银行借款,以便在银行资不抵债时“借机”延误清偿和还款。
慧择提示:银行有破产的可能,储户们的财产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则可以为储户财产提供保障。可是由于以前时机不够成熟,所以直到现在我国才推出存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