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国家包括: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 ( 商务签证要求保险期限为 30 天 ) 。在同时递交了护照和保险单后,才能发放签证。
与旅游者的想象不同的是,目前的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涵盖范围已经不是单纯的意外伤害,还包括了医药补偿、旅行者随身财产、个人钱财、旅程延误、旅游证件遗失、行李延误等。专业人士分析认为:目前绝大多数游客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旅游中风险的认识不足,心存侥幸;想省钱也使很多人不愿意购买;险种少、选择余地小,险种并不能包容游客在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另外,保险代售网络不成熟也使得许多游客放弃了对自身的保护。
专业人士提醒广大旅游者,千万不能认为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就能包揽一切,出境游时买一份“旅行社责任险”就万事大吉,其实大多数游客对旅行社投保的“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并没有清楚的认识,以为被明确开列在旅行社报价单上的“旅行社责任险”已附带游客发生各种意外的保险责任。实际上,“旅行社责任险”主要针对由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游客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而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均不在其责任范围之内。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于旅游者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各种费用等,也都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个人购买的旅行保险则完全不同——只要是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客户都可以获得保障。
对于消费者当前选择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专业人士普遍建议,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是热衷于境外旅游的人士在出游前一定要考虑一份包括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的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由于旅游者对选择的出游地点大多不是很熟悉,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双重保障将更有利于境外旅游者应对在国外的突发风险,保障出游的质量。
二是要充分考虑购买保险的保障期限。游客应当按自己的旅游行程,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订做的保单。
三是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
四是计划去欧洲申根国家旅游的游客要特别留意境外保险/境外旅游保险保险金额。根据欧盟理事会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且最低保障金额为3万欧元。有些游客就曾因为购买的境外旅游险保障额度不足3万欧元,而不得不重新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