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报获得的最新消息,根据《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辽宁等地均下发文件,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从今年开始的两年内,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其中江苏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辽宁减半征收全省所有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目前各地出台降低缴费率政策,不少企业将获得减负,同时维持个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将不变。
不过,目前各地降低缴费率仅仅依靠地方的相关条文,未来是否在全国范围内制定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政策,业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一方认为应当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向全国推开,并使其制度化和法制化。
另一方则认为,目前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与就业专项资金高度重叠,导致两项资金在使用中发生相互替代,应该始终坚持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的基本功能,并通过调整费率和待遇发放等方式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业内人士还建议,保险制度应以“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为首要目标,合理确定基金支出规模,避免扩支对保障生活职能的冲击。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金的收取还应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会有效的缓解我国失业保险金不差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