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理赔纠纷时有发生,除了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外,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山西省大同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
去年,以“依法公正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不久,就受理了保险消费者鲁某提出的保险纠纷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3名具有法律和保险特长的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组,并经过细心实地调查走访、认真学习《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前期准备工作,本着“和为贵、调为上”的原则,举行了鲁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纠纷调解会议。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尊重和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经过耐心细致地说服动员,使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心甘情愿地达成调解协议。充分体现出人民调解“免费而快速”的特点,实现了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方共赢,同时也打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枪”。
之后,一件件申请人民调解的保险纠纷案件接踵而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同晚报》和大同电视台分别进行了相关报道。同时,作为司法系统重点创新工作项目,由山西省司法厅现场指导、大同市司法局带队,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了有全市司法系统100多位基层司法工作者参加的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观摩会。此外,为解决诉前调解难题,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对大同市保险合同纠纷诉前调解的请批函》,不久,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化解保险合同纠纷的通知》,实现了保险纠纷诉前调解的合法化、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大同许多专业律师都告知保险消费者应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保险纠纷的首选,从而有效避免对簿公堂的尴尬,更多享受到人民调解的温馨。
截至今年10月底,从车险理赔纠纷到银保销售误导纠纷、从保险营销员离司纠纷到人身伤害理赔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召开调解会、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共成功调解保险纠纷案件18起、涉及金额近50万元。以卓有成效的调解成果,切实达到既化解了“事结”,又解开了“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纠纷双方都感受到权益得到了保障。
慧择提示:投保人向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保险纠纷、倾诉保险困扰、咨询条款谜团等,延伸出一条非常给力的“保险纠纷、人民调解”的行业性、专业化的新型化解保险纠纷的途径,使“有保险纠纷、找人民调解”的理念在“中国古都、天下大同”深得民心。
去年,以“依法公正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不久,就受理了保险消费者鲁某提出的保险纠纷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3名具有法律和保险特长的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组,并经过细心实地调查走访、认真学习《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前期准备工作,本着“和为贵、调为上”的原则,举行了鲁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纠纷调解会议。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尊重和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经过耐心细致地说服动员,使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心甘情愿地达成调解协议。充分体现出人民调解“免费而快速”的特点,实现了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方共赢,同时也打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枪”。
之后,一件件申请人民调解的保险纠纷案件接踵而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同晚报》和大同电视台分别进行了相关报道。同时,作为司法系统重点创新工作项目,由山西省司法厅现场指导、大同市司法局带队,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了有全市司法系统100多位基层司法工作者参加的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观摩会。此外,为解决诉前调解难题,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对大同市保险合同纠纷诉前调解的请批函》,不久,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化解保险合同纠纷的通知》,实现了保险纠纷诉前调解的合法化、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大同许多专业律师都告知保险消费者应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保险纠纷的首选,从而有效避免对簿公堂的尴尬,更多享受到人民调解的温馨。
截至今年10月底,从车险理赔纠纷到银保销售误导纠纷、从保险营销员离司纠纷到人身伤害理赔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召开调解会、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共成功调解保险纠纷案件18起、涉及金额近50万元。以卓有成效的调解成果,切实达到既化解了“事结”,又解开了“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纠纷双方都感受到权益得到了保障。
慧择提示:投保人向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保险纠纷、倾诉保险困扰、咨询条款谜团等,延伸出一条非常给力的“保险纠纷、人民调解”的行业性、专业化的新型化解保险纠纷的途径,使“有保险纠纷、找人民调解”的理念在“中国古都、天下大同”深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