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已签收领到新版社保卡,如何激活其医保功能?
答:激活新版社保卡医保功能的步骤为:由单位经办人向发卡银行提交《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且新版社保卡登记资料与原医保卡资料一致的,将在递交《汇总表》的次月25日至月底间启用医保功能。不需要本人办理。
二、单位经办人已提交《汇总表》,我的新版社保卡仍未能使用医保功能,怎么办?
答:在单位交《汇总表》后的次次月2日以后,若您发现手中的新版社保卡功能仍未激活的,可就近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查核原因及处理办法。在医保功能激活前,您可继续凭原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就医。如果无法确认新版社保卡是否成功激活,可同时携带原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和新版社保卡到广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三、新版社保卡尚未激活启用就丢失,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启用的新版社保卡,在市社保卡系统为非正常状态,所以暂时不能办理挂失。待新版社保卡激活启用后才能办理挂失手续。办理挂失手续可到市民卡中心各个经办网点或各对应银行网点。
四、我跳过槽,社保卡在原单位制出,但原单位已将卡退回银行,要到哪里领卡?
答:未能在原参保单位集中发放期签收领卡的参保人,可在广州市医保局网站(http://www.gzyb.net)、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网站(http://card.gz.gov.cn)上查询个人领卡通告,并可查询参保人社保卡的具体领卡地点。参保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领卡地点领取社保卡。
五、单位经办人已经按通知领了卡,但领卡数与单位实际参保人数不符(有些人不在本单位却有卡、有些人在本单位却没卡),不知是何原因?
答:本次领卡对象是截至2012年12月,未满60周岁且制卡所需信息完备的职工医保参保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2012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退休人员,另有发放安排。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导致领卡数与单位实际参保人数不一致:
1.部分在职职工由于制卡信息不完备,如无相片、身份证信息错误等无法制卡,请告知其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并等待下一阶段领卡通知;2.因制卡所取时点数据为2012年12月,距发卡时已有几个月时间,因此有部分参保人已离职也有新的参保人加入,故会出现有些参保人不在你单位还领到卡、有些在你单位却没领到卡的情况。请尽量通知原在你单位下参保的职工回来领卡,告知2012年12月前在其他单位参保的职工回原单位领卡,如属于2012年12月后首次参保的,请告知其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并等待下一阶段领卡通知;
六、通过非医保渠道申领的新版社保卡,能激活启用医保功能吗?
通过街道或非医保服务银行渠道申领的新版社保卡,暂不能作为医保待遇凭证,参保人仍使用原医保卡,激活启用时间需等待市医保局下一步通知。
慧择提示:政府对新的医保卡疑问进行解答,有效的解决了人们新医保卡在是使用过程中的难题,及时的让人们了解了新的医保政策,是我国地方政府一项有作为的行为,值得各地政府进行效仿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