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今年入夏以来,我国东北地区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袭击,南方地区则出现了广范围持续性高温晴热天气,长江中下游和西南东部部分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旱情。截至9月27日17时,东北洪涝灾害保险农作物受灾面积7299.69万亩,农业保险已接到报案估损金额31.21亿元,受灾农户258万户次,其中黑龙江19.33亿元、内蒙古5.20亿元、吉林3.83亿元、辽宁2.85亿元;南方旱灾保险农作物受灾面积2576.4万亩,农业保险已接到报案估损金额19.60亿元,受灾农户796万户次,其中安徽7.60亿元、湖南5.4亿元、湖北2.44亿元、江西1.44亿元。
自然灾害频发保险业遭遇“洗劫”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灾减灾工作,国务院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引导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多途径提高农业灾害防范水平。保监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指导保险业做好农业保险灾害理赔工作。”据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介绍,灾害发生后,保监会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做好东北洪灾保险理赔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当前高温干旱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指导保险业做好抗灾减灾工作,相关保监局和保险公司也全面动员,立即投入抗洪及抗旱救灾工作。
据了解,受益于没有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我国东北地区已经连续九年实现丰收,这也让当地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现了盈利。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我国东北地区农业保险试点的第十个年头,一场特大洪涝灾害将保险业前九年积累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几乎“洗劫一空”。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农险处副处长王祺告诉媒体人,与一般财产保险的风险不同,农业保险所承保的农业风险大多来源于人类难以驾驭的自然灾害,如洪灾、旱灾、雹灾、虫灾等,这些灾害的覆盖面广、影响面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度量,发生巨灾损失的概率也相对较大。因此,对于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说,短期内的盈利并不意味着农险业务“有利可图”,相反地,一场巨灾就有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致命性的打击。近年来,我国农险业务有一定盈余,从今年1至8月份的情况来看,农险综合成本率为84%,但今年下半年的灾害频发使得农险业务或将难以实现承保盈利。在今年东北地区的特大洪涝灾害中,幸亏阳光农险和人保财险都采取相应措施加大了再保力度,否则此次特大洪涝灾害很有可能对这两家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严重影响。
经济转型升级灾害管理“保驾护航”
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复杂多样,同时也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物质财富的积累,风险暴露也不断增加,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都呈上升趋势。民政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1990至2011年间,平均每年我国因灾所致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8%,平均每年约有五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因灾害损失而抵消。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地壳运动的活跃,极端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民生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张泓认为,对于现代国家而言,灾害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也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为广大的社会公众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提供稳定有效的保险保障,有效化解灾害损失的不利影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据张泓介绍,在很多国家建立自身灾害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保险业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美国、日本和新西兰的地震保险制度,西班牙、巴西和美国的农业保险制度等,都证明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体系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实践模式。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就损失补偿而言,发达国家保险业在巨灾事故中承担的经济损失约30%-40%,有的国家甚至达到70%,而我国近年各类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中保险赔款占比不到3%。就覆盖面而言,很多国家除了提供传统的商业保险之外,都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了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制度,例如美国国家洪水保障计划、加州地震保险,日本、新西兰的地震保险制度等。
“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的前景十分广阔,这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但于保险行业而言,承担如此重要的使命也意味着在经营模式、承保能力、技术水平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张泓如是说。
借鉴农险经验风险分散机制待“破题”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最显著的体现在农业保险方面。据何浩介绍,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尤其是2007年财政保费补贴的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迅速发展。2007年至2012年,保险业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9.7亿亩,占我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一些主产省如黑龙江、安徽的承保覆盖率超过70%,北京、天津、海南的覆盖率接近100%。农业保险承保农产品品种90多个,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等各个方面。与此同时,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也从51.8亿元增长到240.1亿元,年均增速36%。自2008年起,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
“农业保险的社会效应和示范效益都十分显著,为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有很好的借鉴。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和相关政府部门也积极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新的探索。深圳市和云南省等地已经开始就巨灾公众责任险和地震民房保险等进行试点。随着这些试点项目的落地实施,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将在更多的领域实现突破。”谈及我国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张泓说,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保险业参与国家灾害管理比经营传统的商业业务更加复杂,需要在思路方法、体制机制、运行模式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张泓认为,国家灾害管理体系涉及政府与保险业的分工协作,需要从国家层面整体推进,由政府统一引导,保险行业积极配合,利用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资源,发挥不同主体的专业优势,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政府应加快推进立法和财政支持等工作,营造有利于保险业参与灾害管理的政策法律环境。此外,国家灾害管理所对应的巨灾风险、农业风险等通常具有损失大、高波动的特点,保险业参与其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风险分散机制问题,我国应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的成熟经验,探索建立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政府部门多方参与的、分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才能确保工作长期、稳定、可持续地开展。
对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何浩在接受媒体人采访时透露:“财政部曾于8月9日组织相关保险公司召开座谈会,研究巨灾风险基金的建立。在此次座谈会上,有代表提出目前有的省份已经开始试点由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共管巨灾风险基金,建议由中央财政建立一个更大的基金池,从而更加有效地分散巨灾风险。还有与会人士提出了巨灾债券、超额再保险等诸多建议,尽管很多问题尚未达成共识,但建立一个"多层次且多方参与"风险分散体系的方向已经确立。”
慧择提示:保险业参与灾害管理,使群众减少了因自然灾害而带来的损失,但这同时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亏损,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应该着手解决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并使自然灾害成为发展保险业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