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养老基金的管理,遏制冒领、骗领养老金的行为,在西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的指导下,彭原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自查自改,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成立村养老保险工作组
为进一步加快彭原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度,解决部分村组表现出的“拖、慢、迟、缺”等问题,彭原乡要求各村立即成立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组,组长由包村领导担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将死亡人员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落实到人,避免出现分工不清,责任不实、养老保险交多少钱等问题。
严格死亡信息报送制度
为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靠实乡养老保险办公室和村养老保险工作组的责任,做好死亡人员信息层层报送工作,制定《彭原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并且于2013年8月份开始实施。该工作制度将死亡人员信息报送程序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是乡养老保险办公室每月1日向各村发送死亡信息上报的通知;二是各村在接到通知后,将本村上月的死亡人员经行汇总,核对无误后于每月5日前以介绍信的方式上报至乡养老保险办公室;三是乡养老保险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死亡人员经行再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于每月10日前报送至区养老保险局。
建立死亡人员核查机制
彭原乡养老保险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彭原乡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核查工作组,由办公室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以电话简讯核实、下村入户调查、计生数据核对等方式核查各村报送死亡人员信息。对迟报、瞒报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村组经行大会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责成村养老保险工作组限期追缴骗领、冒领的养老金。
慧择提示:养老金制度的不完善给了很多人可乘之机,各个地方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解决养老金冒领骗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