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青藏铁路的正式开通,西藏游也迅速升温。但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由于高原反应引发的一系列伤害并不在旅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西藏游凸现保障盲点。
近日,一场关于“高原反应究竟算不算意外”的官司引起了保险界的关注。去年,深圳市民邹先生参加了某旅行团到黄龙风景区旅游,随团投保了旅游意外保险,但在海拔3000米的旅行途中,邹先生因严重的高原反应导致脑栓塞伴出血,医治无效在一个月后去世。虽然邹先生购买了旅游意外险,但保险公司和旅行社都表示邹先生的情况不在投保范围,不能获得赔偿。邹先生的家属为此将保险公司和旅行社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中。
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内的几家保险公司,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表示,现有的旅游保险产品,高原反应不属于意外保险的赔付范围内。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理赔部有关人士指出,意外保险里的“意外”是指“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而高原反应是因为高原缺氧,是可预知的,并非意外,不在赔付范围内。而一般在到达3000米高度时,导游就会对游客进行提醒。
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没有专门承保高原反应的旅游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意外险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该公司的旅游险产品,对旅游途中的疾病发作(不包括慢性疾病复发)进行赔付,这一规定本身就有些“含糊”,高原反应引发的疾病、摔伤等,是否应该理赔也存在争议,各家公司做法不一。眼下,中国人寿的做法是,游客因高原反应引发的伤病,由于涉及的金额不大,赔案也比较少,都进行了通融赔付。“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去西藏旅游,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风险也增大,恐怕在理赔上会有所收紧。”
许多消费者表示,去西藏旅游时购买旅游险,就是为了防范高原反应可能引发的疾病而造成的损失,如果高原反应不属于意外伤害,投保的意义就不大了。
事实上,高原反应可以说是进藏最大的风险。据有关专家介绍,人在海拔3000米处,唾液分泌量开始减少,多数人甚至无法迅速准确地计算20和25的乘积。但西藏游几乎所有景点的海拔都在3000米之上,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据预测,在2005年西藏游客突破百万的基数上,若以每年30%增长率计算,2010年去西藏的游客有望达到528.24万人。
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要根本解决高原反应引起疾病或死亡的理赔纠纷,最好专门为高原反应做一份保单,也可以作为旅游意外险的附加险,这样游客才能真正有保障。中国人寿广东省公司意外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西藏游的升温,保险公司肯定要跟进推出相应保险产品。但目前保险公司掌握的高原反应的经验数据有限,风险评估比较难,高风险势必会导致高费率,保费太高游客承受不了,保费低了,保险公司又会亏损。“估计此类产品的推出还将有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