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鄂州市提出了在湖北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城乡医保一体化成了此项改革的 “排头兵”。2008年,鄂州市将原归口卫生部门的新农合办公室整体移交鄂州市医保局,由医保局统一经办管理医保业务。自此,鄂州市在湖北全省乃至全国地级市城乡医保一体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不求部门利益,但求群众实惠。这是鄂州推行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中始终不变的宗旨。 “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再苦再难我们义无反顾。”鄂州市人社局局长余争鸣说。
改革之难,难在用宏观战略的视角,突破传统体制束缚,统筹推进改革。
从确定调整方向到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实施方案,再到市政府常务会议正式批准改革决定,鄂州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前期的统筹过程,其改革的决心可见一斑。
怎样实现机构的有效整合?怎样推动职能的有序对接?怎样保障群众利益最大化?这是鄂州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稳”、 “准”、“实”,是鄂州此次改革的关键词。“我们的原则是稳中求进、因地制宜、步子不过、务求实效。”鄂州市医保局局长彭建国说。
农合办移交到医保局后,鄂州市医保局实行了机构合并、流程再造、优化政策体系 “三步走”战略。一方面建立起政策的梯次结构,让群众可以自由选择,另一方面将原来两个机构的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同时还在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实现了渐次推进改革的目标。
改革之难,难在用前瞻科学的方法统一设计和配置职能、健全管理机制。
但鄂州市迎难而上。一方面,鄂州市破除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实行统一参加保险,自由选择标准,分类享受待遇,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并设置两个档次,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由选择参保档次。这种以缴费差异代替身份界限的做法,真正实现了城乡统筹。另一方面,鄂州医保改革一起步就实行了市级统筹,全面实现医保政策制定、基金征收、待遇水平、经办管理的全市一盘棋,不仅避免了之前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的医保待遇差别,同时增强了基金抗风险能力。同时,鄂州市还实行门诊统筹,通过政策引导扩大保障范围。目前,鄂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覆盖面达100%。
鄂州市统一基金管理办法、统一政策待遇调整机制、统一医保付费方式、统一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的改革,成功实现了医保经办业务中的基金管理、政策制定、付费方式、保障水平四大板块的结构优化和协调,让鄂州的医保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
鄂州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6年来,不仅解决了缴费与待遇不平衡、重复参保、行政资源浪费三大难题,更重要的是使广大群众分享到了医保改革的红利,让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梦想成为现实。
慧择提示:湖北省鄂州市对于城乡医保卡一体化的改革从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民就医结算等,对于城乡医疗保险平等对待起了重要的作用,人人享有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