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坚持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基本养老金,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另增加2元。在享受普遍调整的同时,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退休高工等人群可以享受到“适当倾斜”。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省统一要求,新增养老金必须在4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为此,市人社局统一部署人员组织实施。信息中心、财政部门、发放银行多方联动,制定了周密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核对信息、检测数据、调度资金等工作,确保新增养老金准时准确无误地发放。
截至4月22日,全市1至4月份调整新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转入各发放银行,共计8370.44万元,涉及企业退休人员134010人。其中,高龄人员8884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1515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156.15元,平均增幅10.7%,人均增加金额及平均增幅均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蚌埠市积极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及时将调整后的金额补发给退休人员,加大的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提高了他们的老年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