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家住长沙市岳麓区的李女士急着出门办事,可等了十多分钟,仍然没有拦到的士,李女士只好上了一辆黑车。谁知在行车过程中,黑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李女士锁骨和肋骨等多处严重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黑车司机对这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然而,黑车司机在陆陆续续支付了1万元住院费后就失踪了,而黑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从交警部门得知这辆车是非法营运后,明确表示拒绝赔偿。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徐哲表示,多数保险公司将“变更投保车辆的使用用途”作为免赔条款,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通常以车主随意改变车辆使用用途致使车辆危险程度增加为由拒赔。因此市民乘坐“黑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很难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即使李女士起诉到法院,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事实,法院一般也会认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由司机来承担,至于“黑车”司机有无执行能力就很成问题了。
慧择提示:从以上介绍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乘坐黑车有诸多坏处,笔者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黑车”的危害,为了自身安全不要乘坐“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