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这一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最高缴费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2009年,本市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由于2008年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747元、24725元。因此,200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确定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确定为7420元。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参保人员能够持续缴费和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2010至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一直没有调整。
结合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但发展又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今年,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比往年增加了40元,定为1000元,实行小幅增长,重在建立机制,最高缴费标准仍为742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自由选择额度作为本年度的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到达退休年龄时,将根据缴费年限核算养老金,多缴多得。
对新参保和续保的城乡居民,都需要在即日起至12月10日前,城区居民到北京银行,农村居民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将应缴纳的费用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其中新参保人员需新开立存折并存入保险费用。参保人员再携带存折及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确认手续。
据统计,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逐年递增,2009年参保人数为162.1万人,2010年底为168.5万人,2011年底达173.4万人,2012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177.3万人,其中农民167万人,城镇居民10.3万人,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了94%。目前,城乡居民中已有28.1万人领取了养老金,养老金水平月平均达480元左右。
慧择提示:综上,此次北京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调至1000元,将有效保障北京广大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完善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