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是党和国家“三农”政策在基层的实践者,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该县一向重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2012年,该县拿出11万余元为全县在职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当年村(社区)干部享受保险报销金额达16万余元。今年,该县决定继续为村(社区)干部“综合保险”买单,斥资20.35万元把投保的金额由去年120元/人提高到220元/人,进一步解除村(社区)干部实际工作中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慧择提示:农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很有必要,为他们购买保险,可以消除他们实际工作中的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