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7日,金某开车时右手去拿落在副驾驶右后角处的手机,其扶着方向盘的左手顺势向左打了一下方向致使轿车驶入相对方向机动车道,撞向蔡先生的车。两车相撞后金某的车滑向非机动车道,撞上送外孙女上学的崔先生 (韩国籍),致使崔先生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外孙女受伤,三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金某负全责。
事发后,死者家属诉至法院,要求金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另一名司机蔡先生的保险公司在无责险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因死者是韩国人,其家属要求按照韩国标准赔偿。
法院认为,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针对我国国内不同地域而言的,不包括境外当事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考虑到本案受害人崔先生的居住地经济情况,法院酌定按上海市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死者家属认为死者妻子在韩国的生活均靠死者生前收入维系,现丈夫死亡,所以要求按韩国生活标准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认为,死者尚有三个成年子女,其子女均应承担对母亲的抚养义务,故对于此项请求不予支持。蔡先生作为无责方,其保险公司在无责险范围内赔偿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慧择提示:从上述可以看出,肇事司机在此次交通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松江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专家提醒市民,驾驶机动车辆时一定要谨慎,切不可粗心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