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历时3个月的追踪查找,执行法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由邵某哥哥赔偿亡童父母30万元。昨日,我们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赔偿款已全部支付。
2011年,司机邵某驾驶一辆货车途经长安镇某路段时,不慎碾压坐在路边玩耍的3岁孩童,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据查,该车没有投保交强险,登记车主是谢某,实际支配人是邵某哥哥。亡童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
案件在去年7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邵某兄弟和谢某连带赔偿亡童父母50多万元。此前,邵某已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
慧择提示:在本案中,车主撞死孩童,“潜水”拒赔,不仅有违道理而且还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笔者提醒,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