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前弄清产品是关键
在保险纠纷中,许多是来自于销售人员缺乏诚信的推荐,误导消费者。
部分代理人或是银行代理销售人员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能够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例如,有不少老年朋友遇到这样的问题,存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知如何处置,经过工作人员的一番美言,保证固定回报、年年分红、高额保障等等,就转而购买一些自己并不需要的保险。其实,购买者可能连保险是哪种类型,保障范围如何都不得而知。
如果有保险需求,可以先弄清楚哪类保险适合你。必须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是纯保险还是带有分红回报的等等。对于多家保险公司开发出的相类似的产品,投保人可以去各家保险公司的网站查看相关产品的介绍,来个货比三家。看看保障范围、免赔责任有什么区别,保险费用和保障金额哪个性价比更高。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最重要最独特的功能还是买保障,想靠保险赚大钱是不可能的。
及时理赔是维权重点
许多消费者投保以后,就把保险单随手一放,再也想不起来自己买过什么保险,有什么作用,这往往给理赔带来麻烦。保险单文本中的条款内容细致、周全,投保人应该特别留意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事故的通知、保险金的申请条款,这些都与理赔直接挂钩。
例如,保险事故通知条款会明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是受益人在知道事故发生后多少个工作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需要承担由于延迟通知而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费用。保险金的申请条款明确了申请保险金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便于及时理赔。如果对于条款不能理解,还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寻求帮助。
保险纠纷多数集中在出险得不到理赔。其中可能有投保人投保不慎造成,也可能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特别在健康保险中需要额外小心。投保健康险时必须认真对待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的“健康告知书”。对于各选项中所要求填写的自己或家人的健康状况、病史以及有关健康的生活习惯都要仔细回忆,根据书面问题如实填写。如果自己确实不清楚怎么填写,也可告知保险公司并作备案,由对方安排体检。这样做,是为了尽量避免日后因“未如实告知”引起合同纠纷。
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通常会去医院调阅病历,一旦发现有相关既往病史,客户哪怕在多年以前的投保单上,没有“如实告知”,往往也会遭拒赔。
出险后寻求理赔注意技巧
在清楚出险后如何通知保险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情况下,受益人往往可以得到及时理赔。不过,麻烦总是难免的,有些受益人会因为保险公司这样那样的理由而遭到拒赔。这时,客户如果不服,可以与保险公司客服或是理赔部门进行交涉。不管是通过电话还是亲自到公司,都要抓住关键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交涉时,首先将自己的姓名和保险合同编号告诉对方,然后尽可能详细地把所遇到的问题告诉对方。避免因为没有沟通好,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反而增加新的误解,导致问题复杂化。不论是电话投诉还是上门投诉,都要记下应答人的姓名和工号,及对方的解答要点。有条件的也可在告知对方之后,进行录音。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即可提供给保险公司或第三方审核的证据材料。
最后,消费者可保留向监管部门、消协以及媒体的投诉权,适时提出投诉。对于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有争议时,《保险法》规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以便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