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市乱象事故激增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目前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为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小时,整车重量不应大于40kg。但公众眼里看到的电动车,有着摩托车的外观和重量、有着几乎“媲美”摩托车的速度,显然,这些飞驰的电动车的车速已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而“超速”正是电动车交通事故激增的主要原因。
电动车目前仍被划归为非机动车,没有强制购买保险的政策和法规,因此电动车保险在近几年基本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不仅市民对其没有概念,各电动车商家也没有精力进行推销,就连保险公司都很少有涉及。
今年6月7日,在省城打工的蔚某骑电动车撞了人后逃逸,而伤者小美伤势严重,经鉴定构成重伤。警方经过多方调查,终于查清了蔚某的身份,蔚某因电动车肇事逃逸被刑拘。事后,蔚某坦言,他之所以逃逸,是怕承担不起高额的治疗费用。
同样,最近,一条关于“电动车撞人逃逸当事人脾破裂被手术摘除”的,几天内被转发近4万次。
这条引发了众多网友对电动车管理盲点的质疑。网友宝贝猪留言说:“电动车的行业标准就不统一,厂家只求车速,好卖,却考虑不到人身安全,应该从根本治理。 ”网友龚学敏说:“如果城市是江湖的话,电动车已经成为蒙面的剑客了,悄无声息,出手快捷,杀伤力大。 ”
据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有交强险、意外险等保障险种,出事故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大大减轻出险车主的经济负担。但是对电动车来说,此前因为没有相关的保险措施,因此赔偿纠纷时有发生。由于使用电动车的许多人来自中低收入家庭,赔付能力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时,“有责无能”的矛盾突出,给事故的赔偿调解带来极大困扰。
电动车险鲜有问津
近年来,电动车交通事故呈逐年递增态势。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合肥市已上牌的电动车保有量有44万余辆。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事故60%以上。但是至今却很少有电动车购买交通保险。与动辄成千上万的机动车各种保险相比,电动自行车第三者险的性价比按说非常高,但为何电动车保险会出现如此冷清现状呢?
“难道在惨痛的交通事故面前,人人都看不到电动车保险的必要性吗? ”在采访中,中国太平保险合肥业务部经理王烨分析,目前电动车保险陷入没人管也没人爱的尴尬境地,原因有多方面:一方面电动车主的风险意识淡薄及保险产品宣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赔付率高、销售成本大、风险无法控制等原因,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此外,电动车的赔偿不“随车随人”,且出险频繁,对于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的工作量也是一个挑战。
去年3月份以来,在省城交警部门的多方协调下,一款专门针对电动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在合肥市四个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可现场办理,但据工作人员介绍,“车主上牌时很少有人理会车险。 ”
为了解电动车主对电动车保险的认知情况,记者在马路边进行了随机采访。当提及保险时,受访的几十位电动车车主不是“不了解”,就是“没必要”;“本来一辆车也就一两千块钱,花几十元钱买个保险绝对不值得”;“不会出现什么大事故,买不买都无所谓”;还有的“嫌手续太麻烦”。可见,相当一部分人对电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是电动车保险难以推广的主要原因之一。
调查者在走访省城城隍庙一带电动车市场时,许多销售人员表示,不知道有“电动车保险”,“买车的人不问,我们也不会主动去管”。至于像汽车销售商那样提供代投保服务就更无从谈起。一家车行的负责人说,电动车保险的保费虽然只有区区几十元,但是保险条款附加的条件都非常苛刻,普通老百姓都觉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保险公司要求电动车不能上机动车道,否则发生事故就不予理赔。另外,还有一些事故责任难以界定,耽误理赔时间”。
投保理赔分担风险
目前,不少电动车的性能指标已超过非机动车指标,路面上的多数电动车时速超过20公里,成为隐形“马路杀手”。有调查显示,电动车时速每提高1公里,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将增加10%。和机动车相比,电动自行车噪音小,制动性能差,一旦发生碰撞,冲击力较强,后果不堪设想。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大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
而电动车第三者险能有效保障行人的权益,一旦发生事故,能减少事故受害方和驾驶人的损失。目前,很多城市的一些快递公司、快餐店、蛋糕店因为有不少外送业务,都愿意为员工们驾驶的电动车买份保险。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应加强电动车驾驶人的投保意识,有关部门应考虑将电动车第三者险纳入强制险范围。 “不能简单地把电动车都视为非机动车,应该考虑给电动车上交强险。 ”
另外,目前推出的电动车保险产品种类单一,消费者缺乏购买动力。该人士建议,应该对电动车保险产品升级改版,对保险条文进行完善。新的电动车险最好能把车主本人涵盖在内,不单只保第三方。
有业内专家还提议,国家要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上牌、路面执法等管理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制定电动车定期检查、核准车况原貌、禁止非法改装和套牌、参加车辆保险、实行车辆报废等相关制度,使管理部门有法可依。
网友海棠蔷薇在其中写到,尽管目前超标电动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还有待主管部门厘清,但并不能对目前频频发生的电动车事故视而不见。尽管无法像机动车交强险那样强制推广,但有关部门至少可以大力宣传和提倡,从社会保障的角度出发,减轻个人的风险和压力,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制定协调小组专家、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日前表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在紧张修订,有望明年发布。
慧择提示:电动车已经被人们称为“马路的杀手”了,为给电动车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电动车保险应运而生,但是却很少有人知晓,投保者更是少之又少。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应提起重视,尽快推出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