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假期间很多通过客车出行的大部分都会遇到,在购买购票后会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在付了车费的基础上多加2元购买一份意外险。原来这种保险乘客是可以自己选择要不要的,现在成了必须要买的强制的保险,很多人对此有些不满。 爆料
汽车站售票搭售保险
网友“wxd20088”称,10月1日,他们—行4人来到郑州客运南站,在售票窗口购买前往许昌市鄢陵的车票,售票员在未告知他们和做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强行随车票搭售4份保险(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河南商报记者看到了该网友在网帖中附的4张车票和4张保险单的图片,保险单上显示,保险费为1元。
该网友表示,郑州客运南站这种强行向乘客搭售保险的做法不合适,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他还称,自己询问多名农民工,他们表示,“随车票搭售保险现象,不仅郑州客运南站存在,在郑州其他客运站也存在。”
体验1
车票搭售保险,没问乘客意见
昨日下午,记者在郑州市南三环与京广路交叉口的郑州客运南站看到下面一幕:
“去哪?身份证。”售票员问过乘客后,机器打出一张车票。刷过乘客身份证后,另一台机器打出一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在未询问乘客是否愿意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车票连同保险单一并售出。保险单从1元到2元不等。售票窗口旁的墙壁或玻璃上虽贴有“投保自愿”提醒,但不少乘客称“看不懂”。
一位侯姓乘客购票后发现花费比平时多了1元,要求售票员退掉保险费。双方理论两句后,售票员给他退了保险费。“车票中本身就含有保险,我不需要多余的保险。”该乘客说,他以后买票长经验了,会提前告知售票员不要多余保险。
此外,在航海路客运总站,车票搭售保险的情况同样存在。而在陇海路客运站,售票窗口旁贴有“投保自愿”,未见车票搭售保险现象。
体验2
要身份证是为了买保险
在客运南站,一位乘客帮其朋友购买车票时没带身份证,报朋友姓名时口音重,售票员错听成姓“修”,随后打出的保险单也显示为“修某”。但这并非该乘客朋友的真实姓名。
“我朋友姓尤,打印错了。”该乘客急于离开,没拿错误的保险单找售票员更正。而记者从一保险公司了解到,如果保险单上的名字错误,而且购买保险时未注明身份证号,这张保单属无效保单,不能获得理赔。
值得一提的是,售票员在售票时往往会询问乘客是否携带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乘客,报姓名后,保险单同样会被打出。
昨日,陇海路客运站一位值班站长称,售票员让乘客出示身份证就是为了购买保险所用。
随后,记者拨打郑州交运集团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售票员向乘客要身份证确实是为买保险。如果乘客不愿购买保险,可以在交钱之前向售票员提出。
观点
车票本身含有保险
郑州一家保险公司知情人士称,乘客购买的车票本身就含有保险。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该规定还称,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的规定办理。
对此,郑州交运集团客服人员称,乘客只要买票上车就能享受保险,车票中含有部分保险,但投保额度较低,自愿购买的保险投保额度会更高。
乘客陈先生则建议,可能有些乘客需要这1元保险,毕竟多一份保障,但客运站最好开设专门窗口售乘车意外保险,供乘客自主选择。
即使有提醒,投保也需乘客同意
在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看来,即使有“投保自愿”的提醒标志,投保仍需乘客同意,如果在乘客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主观认为乘客愿意购买保险,就涉嫌强买强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他还称,即使乘客没有购买保险,当乘客在坐车的途中出现意外时,作为承运方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时乘客和承运方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既然为旅程付出了车票费用,承运方就应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如果乘客购买保险,将为自己带来另一层的保障,与承运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冲突。
慧择提示:很多时候购买一份意外险确实很有必要,但是车站这种强制手法往往会令乘客感到反感,即使强制乘客买了保险能够使乘客多一份保障。
汽车站售票搭售保险
网友“wxd20088”称,10月1日,他们—行4人来到郑州客运南站,在售票窗口购买前往许昌市鄢陵的车票,售票员在未告知他们和做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强行随车票搭售4份保险(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河南商报记者看到了该网友在网帖中附的4张车票和4张保险单的图片,保险单上显示,保险费为1元。
该网友表示,郑州客运南站这种强行向乘客搭售保险的做法不合适,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他还称,自己询问多名农民工,他们表示,“随车票搭售保险现象,不仅郑州客运南站存在,在郑州其他客运站也存在。”
体验1
车票搭售保险,没问乘客意见
昨日下午,记者在郑州市南三环与京广路交叉口的郑州客运南站看到下面一幕:
“去哪?身份证。”售票员问过乘客后,机器打出一张车票。刷过乘客身份证后,另一台机器打出一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在未询问乘客是否愿意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车票连同保险单一并售出。保险单从1元到2元不等。售票窗口旁的墙壁或玻璃上虽贴有“投保自愿”提醒,但不少乘客称“看不懂”。
一位侯姓乘客购票后发现花费比平时多了1元,要求售票员退掉保险费。双方理论两句后,售票员给他退了保险费。“车票中本身就含有保险,我不需要多余的保险。”该乘客说,他以后买票长经验了,会提前告知售票员不要多余保险。
此外,在航海路客运总站,车票搭售保险的情况同样存在。而在陇海路客运站,售票窗口旁贴有“投保自愿”,未见车票搭售保险现象。
体验2
要身份证是为了买保险
在客运南站,一位乘客帮其朋友购买车票时没带身份证,报朋友姓名时口音重,售票员错听成姓“修”,随后打出的保险单也显示为“修某”。但这并非该乘客朋友的真实姓名。
“我朋友姓尤,打印错了。”该乘客急于离开,没拿错误的保险单找售票员更正。而记者从一保险公司了解到,如果保险单上的名字错误,而且购买保险时未注明身份证号,这张保单属无效保单,不能获得理赔。
值得一提的是,售票员在售票时往往会询问乘客是否携带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乘客,报姓名后,保险单同样会被打出。
昨日,陇海路客运站一位值班站长称,售票员让乘客出示身份证就是为了购买保险所用。
随后,记者拨打郑州交运集团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售票员向乘客要身份证确实是为买保险。如果乘客不愿购买保险,可以在交钱之前向售票员提出。
观点
车票本身含有保险
郑州一家保险公司知情人士称,乘客购买的车票本身就含有保险。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该规定还称,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的规定办理。
对此,郑州交运集团客服人员称,乘客只要买票上车就能享受保险,车票中含有部分保险,但投保额度较低,自愿购买的保险投保额度会更高。
乘客陈先生则建议,可能有些乘客需要这1元保险,毕竟多一份保障,但客运站最好开设专门窗口售乘车意外保险,供乘客自主选择。
即使有提醒,投保也需乘客同意
在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看来,即使有“投保自愿”的提醒标志,投保仍需乘客同意,如果在乘客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主观认为乘客愿意购买保险,就涉嫌强买强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他还称,即使乘客没有购买保险,当乘客在坐车的途中出现意外时,作为承运方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时乘客和承运方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既然为旅程付出了车票费用,承运方就应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如果乘客购买保险,将为自己带来另一层的保障,与承运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冲突。
慧择提示:很多时候购买一份意外险确实很有必要,但是车站这种强制手法往往会令乘客感到反感,即使强制乘客买了保险能够使乘客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