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般是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伤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除自杀、斗殴、犯罪、战争、核辐射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因此,事前投保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险种的都可以赔偿。
不过,在国内,个人就买不到地震险来保障财产损失了。目前,在针对个人客户的家庭财产险中,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属于免责范围内。
在财产险条款中,由于地震不可预期性、破坏性大,无法防范、承保风险太大,目前财险行业对于地震责任都是免责。也就是说,即使购买了房屋险、家财险、车辆保险,一旦发生地震,造成房屋、财产、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其实,地震险作为财产险的一种附加险,许多保险公司都曾经开发设计并销售过。据了解,在2000年7月,保监会曾经批准开发地震附加险,当时收费标准大约是主险的10%,太平洋财险、华安财险、大地财险都曾经销售过地震附加险。
一位财险公司人士透露,这种保险市场接受度并不高,一般人投保家财险只需要几百元,附加地震保障责任增加了保费支出,费率较其他附加险高很多。
而保险承保盈利靠大数法则,地震损失则是地区性群发事件,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太大,地震附加险就逐渐退出了家财险市场。
慧择提示:在中国,关于地震的保险原则是寿险理赔,财险免责。随着地震附加险的隐退,为了防止地震带来的损失,合理有效的保障利益,人身保险时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