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保险公司不能异地理赔
近日,胡先生向本报投诉:2009年5月,他在十堰买了新车,在当地买了一年的人保交强险,6月,车回仙桃,他又在仙桃人保买了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和乘客)、玻璃单独破碎险,以及所有相关的不计免赔。10月,在仙桃发生追尾事故,造成电动车主受伤。
当时他拨打仙桃人保财险服务电话报案,后来人保派了一名理赔人员到现场拍照,并到医院看望伤者,之后按人保要求将定损单、法院判决书和伤者住院单等资料交给了仙桃人保。
6个月之后,仙桃方面说,出险是交强险的范围,必须在十堰进行理赔。他又把材料带到十堰,十堰理赔中心又称,已经过了3个月,必须得向总部报告等审批,然后让他把材料带回仙桃。如此来来回回3次,三年过去,5000元的出险金额到现在还没有赔付。
“保险公司称可异地理赔,我的保险还都在省内,却让我一趟趟跑投保地。”胡先生很不理解。
经办人辞职理赔原件遗失
近日,我们致电人保的客服热线95518,报了保单号,查询到这个案件还处于单证收集的阶段。
胡先生告诉我们,保险公司定损之后,要赔付5000元。但是现在十堰人保理赔中心说,车损的资料有,人伤的理赔资料没有收到。
我们联系到当时给胡先生办理商业保险的业务员朱义平,他告诉我们,当年他代胡先生把车损定损材料、法院判决书和住院单等理赔材料都放在了一个档案袋里,寄给了十堰人保的理赔中心。但直到今年3月份,十堰方面告诉他,还缺资料。
事情已经过去近三年了,朱义平说快递留存单早已不知所终,所以也查不到当时是谁签收的。而他现在已经不在人保工作了。
而人保十堰的理赔中心工作人员说,这案件发生后没有在十堰报案,2010年6月才在十堰补的报案,2011年11月立案。因为不知道是谁签收的快递,也不知道资料在谁的手上。
慧择提示:保险理赔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客户对于保险公司的忠诚度。胡先生告诉我们,为了理赔,他在十堰和仙桃之间来回跑了三趟,总共花了将近3000元的路费。出了事故之后,他也花了10000多元。他现在就希望人保方面能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