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涉案经营单位负责人吴某表示,自己到银行以派发员工工资的名义,给所谓的员工办借记卡。而这些“员工信息”实际上都是公司的客户信息。等银行把卡办好后,再把这些卡号统一传给北京总部。随后,北京总部再往卡上打钱,并且每张卡上的金额都不超过1600元。吴某还沾沾自喜地表示,这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
然而,吴某或许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2012年初,雨花台区公安分局铁心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办了银行卡。警方迅速出动,经过查证,某保险公司在南京部分经营单位存在这样的问题,有一个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吴某居然虚办借记卡1400多张,总涉案虚办银行卡超过3000张。
【慧择提示】近日,雨花台警方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有关犯罪嫌疑人拘留,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