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已有2万名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中5396名到龄老人已经享受到养老金,大部分人享有医疗保障。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近几年来,随着城区的扩展,呼和浩特市建设规划区域范围内被征地农民达4.6万人,其中完全失地农民2.2万人。
为保障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呼和浩特市政府从2005年7月开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和资金保障。并规定规划区250平方公里范围内,在土地被依法征用或整体被拆迁的行政村,年满16周岁的村民都可参加城市基本生活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所需基金由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机构、村集体和个人按4∶3∶3的比例承担,其中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机构承担40%,村集体承担30%,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