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
根据招股书,海洋王照明及其子公司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四险一金”福利。但是在2009-2011年,公司的“四险一金”并未覆盖所有员工。其中,三年间分别有1名、2名和4名员工未缴纳社保;2011年有598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在招股书中解释称,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主要是兼职人员,而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598名员工当中,有377人系“自愿”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另外有221人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不过,根据内部人士的说法,他本人对海洋王照明的“四险一金”制度执行情况实在是“糊里糊涂”。首先社保方面,公司一直都是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不足2000元)缴纳社保。而且很多员工离职的时候连社保卡都没有领到手,怀疑其是否真正有为员工缴纳。至于住房公积金,尽管其工作地点在外省,但是公司一开始以“劳动关系在深圳,深圳未开办住房公积金”为由不为其交公积金,但是后来听说深圳建立公积金制度后,该人士再度向领导申请,得到的解释是“没深圳户口买不了”,而非其招股书所称的“自愿放弃”。
服务中心用假业务合同冲业绩
另外,内部人士还透露了一些各地服务中心为了冲业绩而录入假合同的行为。据介绍,由于去年各地煤矿、电力等大企业单位出于成本压力,纷纷将采购权上收,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各地海洋王照明销售点(由于涉及到税务问题,公司对外一致宣称这些都是以售后服务为主的“服务中心”)的业绩增长压力颇大。有服务中心主任为了完成任务,不惜让员工将还没有成交的合同先录入系统充当业绩。而这部分合同一旦日后不能兑现,主任又会以“违约”为名扣减当事人的工资。有员工抱怨“一到年底跟6月底,又是录假合同的时候到了”。不过,上述说法并未得到海洋王照明公司的确认。
究竟这部分所谓的“假合同”,会否就是公司年末应收账款猛增的原因?有资深会计人士认为,从会计上“签订合同”并不等于“销售确认”,因此不能够简单以此就得出公司销售不实的推论。不过按正常的招股书披露,一般都会介绍年底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但是海洋王照明的招股书却对2011年末高企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并未提及,不免让人心怀疑虑。
慧择提示: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的社保中的一项。拥有住房中基金待遇的职工在购房时能够享受一定的实惠。而未缴纳社保的人员自然就不能享受这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