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运用上,中国保监会将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投资范围。
日前,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一份《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其中针对保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这一《通知》对当前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做了规范和说明,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当前,保监会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据该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底以来,保监会积极研判市场形势,主动做好投资政策储备,运用前瞻性、趋势性、周期性分析,修订或者拟定了10余项规定,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具体包括:在资产配置办法上,从保险产品源头,厘清保险资金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模式;在委托投资办法方面,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等。
据介绍,上述这些政策规定,有些已基本成熟,有些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
【慧择提示】各个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各有差别,过去其中一般40%用于大额协议存款,40%会用于债券,国债等,10%是根据各个保险公司不同情况分别追加投入到以上2项。在过去保监规定只有最多10%可以用于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以增加保险人的分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