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对于保险业来说,今日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影响。
第一,影响非标另类投资与投资收益率。资管新规提出打破刚性兑付、规范资金池、消除多层嵌套,对非标资产明确禁止期限错配,有利于规范以各类保险资管产品为代表的非标资产投资,但在短期可能会造成保险资管产品规模的萎缩,通道业务和嵌套受限后各类型非标资产将出现明显收缩,保险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增速有可能出现下滑,从而对投资收益率负面影响可能较大。
第二,保险资管机构的市场地位有所改善。资管新规第一次正式把保险资管列入资管行业,操作标准明确,使保险资管机构可以在相同规则下与其他金融机构公平竞争,也使得接下来的资管业务有明确的规范。
第三,过渡期有所延长有助于保险资管机构有更多的时间解决存在的期限错配与潜在的流动性风险问题。
第四,资管新规下保险资管业要重塑发展思路。一是秉持稳健审慎的投资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多元化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水平。二是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增强保险资管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四是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提升客户服务和渠道能力。五是通过科技给保险资管全面赋能,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理财产品净值化后可能会导致客户购买意愿下降,银行理财发行难度增加,破除刚性兑付可能进一步削弱理财产品的吸引力。与之相比,以保障为基础、兼顾财富管理的保险产品的相对优势更能得到体现,竞争力将有所提升。
保险本身就是短期资金的长期化,保险资金每年都要交,运用的时候很可能是十年、二十年以后,是一个长期资金,不存在短期资金长期化运用的问题。倒过来,是把短期资金变成长期资金,所以它是天然符合资管新规不能有期限错配、不能有资金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