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安机关是和平时期流血牺牲最大的队伍,公安民警时刻战斗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压力大、风险高,因公牺牲、在职病故等问题十分突出。中国人寿也为此推出国寿金盾一号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一款属于公安民警的保障产品,包含烈士、因公牺牲及病故身价保障和因公伤残保障。
投保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不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投保。
保险期间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保障范围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并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 号文)评定为烈士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烈士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身故,并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 号文)确认为因公牺牲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因公牺牲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身故,并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 号文)确认为病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病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伤残,并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 号文)认定为因公致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慧择提示:国寿金盾一号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这是一款为公安民警提供保障的产品,包含烈士、因公牺牲及病故身价保障和因公伤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