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在出席光大证券2011年度投资策略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个人房产将逐步纳入到征税范畴,使房产税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一方面调控继续,另一方面信贷等资源亦要向其他领域分流,房地产业可能面临更大压力。部分开发商业绩压力较大,后期较多货量,可能推出较大力度优惠。
“这些话只是重复了中央有关文件的一些观点,并没有其他新的内容。”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房产税、物业税试点是中央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对该处长的言论再进行评论的意义不大。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所谓“中央有关文件”,是指2009年5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中央一开始提的是物业税,2010年发现推物业税很难,就转变成了房产税,本来希望能在今年出台。”顾云昌表示,房产税研究由国家税务局牵头负责,据他所知,房产税将以试点方式推出,目前上海已经提交了方案,以第三套房为起征点,目前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准,而北京方案还未出台。“短期内取代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这个可能性不大”。
据中国政法大学符其林教授介绍,早在1983年国务院就通过了《房产税暂行条例》,税率在1%-3%之间,但一直没有征收,该《暂行条例》也并未废除。“这些年法律修修改改,难点在于房产税、物业税更多建立在土地私有制之上,而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目前高房价的绝大部分是支付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再征税百姓购房成本就太高了”。
符其林教授表示,鉴于房产税、物业税对百姓民生影响极大,应提交全国人大立法委员会进行更为公开、透明、科学的讨论,而不是通过国务院进行批示;房产个税的起征点至少应该一套房免征、二套房少征。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2011年一线城市土地出让金的严重缩水。以上海为例,前8月计743.1亿元,仅为2010年全年的48.4%,北京的降幅更可观,671.95亿元只相当于去年的40.9%。充分反映开发商资金短缺、举步维艰,与看淡后市之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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