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 “雪中送炭”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患病居民经医保报销后,再按规定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还能得到大病医保的“二次赔付”,且群众不用额外掏钱投保,切实减轻了参保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对患病居民来说是真正的“雪中送炭”。
据了解,目前崇左大病保险个人当年得到的最高赔付为48.91万元。最高赔付案件发生在2014年9月,北海合浦县的一位赵姓参保人突患急性重症胰腺炎,先后治疗花费了91万元医疗费,新农合报销后仍需自行承担80余万元。赵某为了治病,四处借钱,经济非常困难,承办北海大病保险的保险机构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启动快速理赔机制,在参保人尚未出院的情况下,先行赔付3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参保人的燃眉之急。
崇左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将进入大病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医疗报销比例提高约16个百分点,更大程度上减轻群众看病负担。钦州市钦南区农民黄某因不小心从3米高处跌落,致使小腿畸形和严重感染,前后三次住院共花费了近44万元医疗费。当时黄某得新农合封顶报销8万后,个人仍然需要自付35万元的高昂费用,正是有了大病保险,他从商业保险机构又获得大病补偿27.27万元,自己需承担的费用一下便减少到8.07万元,极大缓解了他的医疗负担。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便民利民
为了解决群众为报销需多方奔波问题,崇左在全国率先提出省级统一的“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建设要求,出台了标准的结算模块和数据接口技术标准。截至2015年12月,崇左大病保险前期试点基本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上线,并且在柳州等地实现全市即时结算全覆盖。
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就是要让群众在第一时间获得报销赔付,避免群众在不同机构间来回奔波。有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后,群众出院时仅需在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报销部分事后再由医疗机构与基本医保管理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结算。
与此同时,自治区医改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研究商业保险机构代理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查勘、结算服务,为崇左的参保(合)群众在统筹区域外特别是外省就医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慧择提示:2017年崇左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实现全覆盖 “一站式”即时结算更便民,且大病医保享受“二次赔付”,群众不用额外掏钱投保。新政策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大病保险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