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市民在产生医疗费用后是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医保报销的。那么,淄博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据悉,淄博市是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类别来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的。具体内容见下文。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慧择提示:淄博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从上可知,淄博市医保报销的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类别划分为三个档次,即学生、儿童,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其他城镇居民。学生、儿童以及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医保报销的比例最高可达到65%,而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比例最高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