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2015年度景德镇市经济增长快速,工资标准逐步递增,因此景德镇社保缴费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下面我们看看2016年景德镇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核定在2015年省职工在岗人均月工资3875元基础上人均月工资增至4150(3875×107.1%=4150)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核定在2015年市职工在岗人均月工资3346元基础上人均月工资增至3650(3346×109.08%=3650)元。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核定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工资年报、工资表、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账册、凭证等资料,结合2015年的参保缴费基数以最低不少于增长9.08%确定应缴数额。且通过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五项保险互相参照比对,要求各参保缴费基数逐步达到五险统一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15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计算,养老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4150元300%的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4150元的300%申报,即12450元;月均工资低于4150元60%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4150元的60%申报,即2490元。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3650元的300%,缴费基数按3650元的300%申报,即10950元;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低于3650元60%的,按3650元的60%申报,即2190元。
慧择提示:2016年景德镇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呢?养老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4150元300%的,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12450元申报;月均工资低于4150元60%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490元申报;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3650元的300%,缴费基数按10950元申报;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低于3650元60%的,按2190元申报。
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核定在2015年省职工在岗人均月工资3875元基础上人均月工资增至4150(3875×107.1%=4150)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核定在2015年市职工在岗人均月工资3346元基础上人均月工资增至3650(3346×109.08%=3650)元。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核定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工资年报、工资表、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账册、凭证等资料,结合2015年的参保缴费基数以最低不少于增长9.08%确定应缴数额。且通过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五项保险互相参照比对,要求各参保缴费基数逐步达到五险统一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15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计算,养老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4150元300%的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4150元的300%申报,即12450元;月均工资低于4150元60%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4150元的60%申报,即2490元。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3650元的300%,缴费基数按3650元的300%申报,即10950元;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低于3650元60%的,按3650元的60%申报,即2190元。
慧择提示:2016年景德镇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呢?养老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4150元300%的,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12450元申报;月均工资低于4150元60%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490元申报;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3650元的300%,缴费基数按10950元申报;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月均工资总额低于3650元60%的,按2190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