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新政实施以前,职工若是打算提取公积金用以购买新房,那么要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若是购买二手房时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至于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的职工,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供职工死亡证明、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等材料。
2016公积金提取新政指出,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即可,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缴存职工若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只要通过身份验证就可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慧择提示:2016公积金提取新政实施前,不管职工购买新房、二手房,还是离退休,只要打算提取公积金,都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手续较为繁琐。新政实施后,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大大减少,给职工们带来诸多便利。不管怎样,广大职工都要提前了解一下公积金提取流程,这样能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