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建立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根据2016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可知,目前,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参保范围
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样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从而根本改变了制度模式,从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
缴费基数和比例
规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这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于实现制度之间的衔接。这是养老保障筹资机制的重大变革,从较为单一的由财政供款为主的渠道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慧择提示:2016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指出,如果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且与企业职工实行相同的缴费基数与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至于缴费基数,一般是300%封顶、60%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