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国务院日前就试点工作提出十五条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在临沂市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启动仪式上,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的张德文现场领到了两个月110元基础养老金。“今后每个月都能拿到55元钱,养老不再完全靠子女了,真是感谢党的好政策。”张德文拿着存折和银行卡一脸笑容地说。
据了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一致,基本制度一致,从7月1日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山东省从2009年开始试点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目前已有106个县区进入了国家试点,还有一些县区通过地方财政自行出资提前实施新农保。
通过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