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近日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提高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山西医保平均报销比例普升10%,最高报销额平均提高3万元以上。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
具体调整为:最高报销限额及支付比例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从原来的20万元、7万元提高到23万元、10万元。同时,在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报销75%、85%、90%,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3%提高到83%;居民医保分别报销60%、70%、85%,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起付线标准降低。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比调整前降低了7.6个百分点。
慧择提示:医保报销比例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除以全部医疗费用乘以100%,2016年山西医保报销平均报销比例普升10%,最高报销额平均提高3万元以上。这项调整有效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压力,促进了医保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