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丹东地区常住户口或有其他居留证件;
2、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已建立住房公积金,逐月连续缴存6个月年以上,或借款前按规定建立并补缴住房公积金;
3、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4、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借款能力;
5、借款人同意办理借款担保抵押手续;
6、借款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限额,并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慧择提示:丹东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具有丹东市地区常住户口或有其他居留证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六个月以上、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借款能力的职工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