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职责是:经市政府授权,代表政府管理全市政策性住房资金;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与核算。2004年,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调整为直接隶属市政府领导的独立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信贷、核算职能,承办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转移、合户、封存、返还等业务。
十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规范公积金管理、核算为基础;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信贷体系、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为重点;以替政府分忧、为民理财为准则;以活化资金、确保公积金有效增值为目的;以推动住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繁荣房地产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目标;把“建设团结务实班子,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强化文明优质服务,争创一流行业管理”和“团结敬业,廉洁创新,与时俱进,服务全局”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形象标准;严格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信贷、核算,截止目前,全市已经有1000多个单位,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7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4085户,总金额2.4亿元,平均每户贷款金额为5.9万元;初步形成了决策合理、操作规范、模式统一、运作高效的公积金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对于启动个人住房消费,建立住房新机制,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管委会决策,不断探索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运作、核算的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本着“服务第一、客户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社会提供亲情服务、限时服务,方便快捷服务;强化政策宣传,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影响,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并成为自觉行动;加大公积金行政执法监察力度,着重做好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收益权;加快公积金使用周转,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范围、理顺贷款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使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成为广大职工住房消费的贷款首选,以住房信贷拉动住房建设的发展,促进住房公积金的良性循环;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振兴通化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通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简单介绍,该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科、贷款科、会计核算科等众多科室,主要负责进行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与核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