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自筹资金(此资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4、同意采取公积金缴存人担保或房产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方式,经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办)和委托银行认可后,须办理公证。公证费、预抵押登记费由借款人承担,置业担保可不进行公证。
慧择提示: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首先是单位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然后是职工本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此外,还需要职工提供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